根据《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武大教字〔2008〕92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3年4月修订)》、《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武大教字〔2011〕39号)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申请的基本条件要求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首先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确有专长,转专业更有利于发挥其专长,并有证据证明能在转入专业继续学习;
2、成绩合格以上。
(二)不能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如下:
1、本科三年级以上的学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3、国防生、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计学类)学生、自主选拔录取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学生、降分录取或征集志愿录取的护理学专业学生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4、四年制、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七、八年制专业,七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三)学生转专业的必要条件要求:
1、转出条件(要求全部满足):
(1)高中学习期间具有拟转入专业的特长证明;
(2)大学入学以来所学所有课程成绩及格及以上,现专业学习成绩(体育课成绩除外)加权平均分(课程学分数*学习成绩/总学分)在85分以上;
(3)大学入学以来无违纪处分记录。
2、转入条件(要求全部满足):
(1)大学入学以来所学所有课程成绩及格及以上;
(2)考核合格;
(3)大学入学以来无违纪处分记录。
二、专业转出与转入名额指标
根据学校文件及各专业招生总人数情况确定转出专业名额数量(第一学年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人数的5%,第二学年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人数的5%)。根据学校文件及各专业招生总人数情况确定转入专业名额数量(第一学年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人数的5%,第二学年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人数的5%)。
三、办理转专业的具体步骤:
(一)系教学办公室接受申请转出学生申报材料及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包括《武汉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请在备注栏注明本人班级、联系电话)、专业特长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专业竞赛获奖、作品获奖证书等)、发表的学术论文其他证明材料等。
(二)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拟转出学生名单。
(三)拟转出学生到系教学办公室办理相关转出手续。
(四)系教学办公室接受申请转入学生申请表。
(五)转入学生考核,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拟转入学生名单。
四、转专业时间:转专业每学年办理一次,办理时间为每学年第二学期前三周,逾期不再受理。
五、转专业学生学费的收取按转入专业、年级学费标准缴费。
六、本细则经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即日起开始生效,解释权与修订权属于系党政联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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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四年一月八日